
為進一步保護和改善環境,防治大氣污染,降低噪聲污染,創建文明城市,優化人居環境,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》《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》《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》等法律法規規定,縣人民政府決定在縣城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,現就東安縣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如下:
一、東安縣城區內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。
二、公安、城管、教育、應急管理、住建、市監、民政、白牙市鎮等有關部門應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工作,切實加強宣傳和監管,確保工作落實到位。
三、黨員干部帶頭示范。全縣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、黨員干部要帶頭嚴格遵守本通告規定,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現象的發生,在東安縣城建成區域內營造安全、低碳、環保、文明的良好氛圍。
四、對違反本通告規定,根據《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二條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依照法律法規,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,個人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五、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本通告相關規定,不非法銷售、儲存、購買煙花爆竹,不在禁燃區(縣城區)燃放煙花爆竹,并積極舉報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。舉報熱線:“12345”市民服務熱線,“110”報警電話、“0746-4218110”城管服務熱線。
東安縣城市管理委員會
2024年1月16日
責編:田文
來源:東安縣融媒體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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